厉害了,我的鞋(协)! 我发现挺有意思啊。 汉语真的是博大精深,什么话都是你说,怎么都是你有理! 在今天中国足协发布的裁判判罚申诉中,判例一、判例二都是河南队和成都蓉城的比赛中关于手球的判罚。两例判罚都被认定是裁判判罚正确! 可是在公布的判罚解释中,和以前的判例相比较,都没了一句话:“明显改变球的运行轨迹!”或者是“明显改变对方射门的球运行轨迹”! 以前的时候,总是用这类型的一句话来映衬球发生了运动轨迹改变,所以必须手球!但是本次判例中却不再出现这一句话。 判例一:成都蓉城8号手臂与球有接触,但其手臂的位置并未使身体不自然变大,不应视为手球犯规! 判例二:成都蓉城23号在胸部停球后手臂触球,手臂没有故意向球移动的动作,手臂的位置在此情形下应视为合理和自然的位置,不是手球犯规! 给出的解释实在有点不能让人信服啊! 感觉就是,我想咋说就咋说,我想怎么样解释就怎么解释。 你行,我服了行不! 厉害了,我的鞋(协)!
足鞋里面的一群混子们快蹲进去一半了。这种烂机构,你们16个还跟它玩个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