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度法院发出首份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》

半岛都市报 2024-05-05 13:31:02

4月18日,平度法院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抚养纠纷案件中发出首份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》,引导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,依法履行监护职责,关注未成年人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环境。

平度籍的刘女士在外省与王某生育女儿小花,小花出生后户籍与生父王某一同登记在外地。刘女士尚未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王某便因犯罪被判入狱。为使小花有更好的成长环境,刘某带着女儿回到平度老家生活。因小花与刘女士的户籍登记地不一致,且抚养关系不明确,小花在入学时存在程序障碍。刘女士诉至平度法院,请求确认小花由其直接抚养。

承办法官认为应尊重孩子意愿,故对小花进行了询问。小花明确表达了想要跟母亲刘女士共同生活的意愿。为及时全面保障小花的正当权益,承办法官与干警们奔赴近2000公里,到达王某羁押地省外某监狱现场开庭。庭审中,承办法官向王某释法析理,耐心组织双方调解。王某认识到自己对小花成长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,留下了悔恨的泪水,最终同意孩子由刘女士直接抚养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刘女士心情激动地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“法官,孩子的事情终于解决了,我代表孩子谢谢您。” 返回平度后,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出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》,刘女士当即表示一定好好培养孩子,让孩子健康成长。

守护正义是职责所在,司法为民是行动指南。平度法院秉承调判结合的审判方式,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,积极做好判后延伸工作。下一步,将继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,做深做实为人民司法,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
(以上人物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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