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虎”张秀隆被决定逮捕,历任桂林市长、来宾市委书记等职,被指优亲厚友,盲目高额举债

新黄河 2024-05-08 10:50:42

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8日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张秀隆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秀隆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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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秀隆 资料图

张秀隆,1958年5月生,湖南怀化人。早年曾在广西天峨县农村工作队工作,1986年开始任广西河池地委组织部干部、组织科副科长,地委组织员、组织员办副主任(副处级)。1992年任广西河池地委副秘书长,1998年张秀隆任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,并在两年后晋升广西南宁地委副书记。

之后,张秀隆先后担任崇左市长、桂林市长、来宾市委书记等职,并于2013年开始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、党组成员、党组副书记。

2018年,他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;2022年1月15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南宁召开,会议接受张秀隆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。

卸任一年多后,张秀隆被查。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0月21日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张秀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今年4月22日,张秀隆被开除党籍。

经查,张秀隆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优亲厚友、以权谋私,造成不良影响,对抗组织审查,搞迷信活动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金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;不正确履行职责,盲目高额举债;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张秀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张秀隆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终止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编辑:杜亚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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